问题:离婚后,夫妻双方在婚内共同担保的贷款应如何处理?
1:法律责任分配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担保责任即使夫妻离婚,作为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并不会因此消除。根据《担保法》第14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3:个人财产保护若一方在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明确约定债务由另一方承担,该约定仅对夫妻内部有效,对于债权人并不产生效力。债权人仍有权向任何一方主张还款,但承担债务的一方事后可依据离婚协议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4:债权人权益按照《民法典》第568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因此,即使夫妻分割了债务,债权人仍可要求任何一方履行担保义务。
5:协商解决尽管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但实践中,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将债务分配给一方,但这需要得到债权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对债权人不具约束力。
总结::离婚不会影响夫妻在婚内担保贷款的法律责任,债权人有权向任一前配偶追责。夫妻可通过协议决定债务分担,但须确保协议合法并通知债权人。如有必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