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离婚后户口归属问题
1. 原户籍地保留: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理论上,离婚并不影响户口的原始登记,原户籍地依然可以作为户口所在地。
2. 配偶方挂靠: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后的户口可以挂靠在配偶方处。这需要双方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3. 迁入父母或子女处:若无配偶方挂靠,也可选择迁回父母或成年子女处,需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和对方同意接收的证明。
4. 单独立户:具备单独立户条件的,可申请单独立户,例如有自己的房产。这需要提供相应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居住证明。
5. 临时挂靠集体户:在没有明确落户地点时,可以选择挂靠在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口,或者社区的公共户口。
总结::离婚不会自动改变户口所在地,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继续留在原户籍地,挂靠在配偶、父母或子女处,单独立户,或者挂靠在集体户口中。具体操作需遵循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有争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顾问或直接与户籍管理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