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离婚后,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借的债务如何分配和偿还。
1: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债务性质认定首先要判断该借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即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所需,若不能明确归属于一方个人用途,则通常视为共同债务。
3:协议优先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双方应按协议履行。
4:责任分担如果夫妻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法院将按照公平原则及具体情况判决各方承担的债务比例,可能考虑双方收入状况、过错程度等因素。
5:债权人追偿权即便离婚后已对债务进行了分割,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原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全部偿还债务,偿还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其应负担的部分。
总结:综上所述,在离婚后面对夫妻共同借款问题时,首先需要确定债务性质,并依《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协议处理或诉诸法院判决,确保债权人权益的同时,公平合理地划分夫妻双方的债务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