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离婚纠纷 > 问答详情

离婚后的宝妈简介?

用户:165****7445 坊子区 2024-05-04 16:20 离婚律师 浏览量:3808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拓娜娜
拓娜娜*律师/1531955807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问题用户关注的焦点是关于离婚后的一位宝妈的权益保护。

1. 孩子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即使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仍需依法确定。如果孩子的年龄在2岁以内,一般会优先考虑母亲的抚养权。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还需要考虑到具体情况。

2. 财产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和处理方式。如果离婚时存在共同财产,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对于单方贡献的财产,应当予以补偿。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 抚养费支付: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4. 离婚损害赔偿:如果离婚是因为对方有过错,比如虐待、遗弃、赌博等行为,那么过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5. 婚姻法无效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达到法定婚龄;(四)以欺诈手段骗取婚姻登记;(五)以胁迫手段骗取婚姻登记。”如果离婚后的妈妈发现自己的婚姻被宣告无效,她有权要求撤销离婚协议,恢复婚姻关系。

综上所述,离婚后的妈妈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当积极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了解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

综上所述,离婚后的妈妈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当积极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了解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离婚后的宝妈简介?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同城律师推荐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