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离婚后夏婉晴的权益保障及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
1.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夏婉晴有权要求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 子女抚养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夏婉晴若争取抚养权,法院会考虑她的经济能力、生活环境以及孩子意愿等因素。
3. 抚养费支付:若夏婉晴获得抚养权,前夫应支付抚养费用,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 婚姻损害赔偿:如果夏婉晴能证明前夫有过错导致离婚,如重婚、家庭暴力等,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参考《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5. 离婚后的生活保障:如夏婉晴在婚姻中全职照顾家庭,离婚后可能面临就业困难,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请求适当帮助,以确保其基本生活。
总结::夏婉晴在离婚后需关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可能存在的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以及生活保障等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