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能关心的问题焦点包括:1) 孩子抚养权归属,2) 视频录制的合法性,3) 孩子隐私权,4) 视频的使用权限,5) 对非抚养权一方的探视权影响。
1) 孩子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应从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法院会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能力等因素决定。
2) 视频录制合法性:依据《民法典》一千零三十二条,个人享有肖像权和隐私权。在不侵犯孩子隐私权的前提下,父母可以记录孩子的日常生活。
3) 孩子隐私权:《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父母在分享或使用视频时需确保不泄露孩子隐私。
4) 视频使用权限:除非得到对方同意,否则未经抚养权一方同意,不应将涉及孩子的视频用于公开场合或对第三方展示,这可能违反《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的规定。
5) 探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视频可作为探望权执行的辅助方式,但不能替代实际接触。
总结::离婚后,父母均有权记录孩子的成长,但需尊重孩子的隐私权,未经许可不得公开。抚养权一方应允许非抚养权一方合理行使探视权,视频可作为交流工具,但不能侵犯另一方的权益。具体操作需遵守法律规定,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