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离婚后可进行的法律行为或书写内容。
1. 财产分割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离婚后,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新的协议。
2. 抚养权与探视权约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双方可就抚养权及探视权细节进一步明确。
3. 债务分配: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可以对共同债务进行分担。但请注意,《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债务。这意味着即使离婚协议中有债务分配条款,债权人仍可以向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务。
4. 离婚协议书:离婚后,如果需要修改离婚协议书中的某些条款,需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确认。这通常涉及到财产分配、抚养权变更等内容。
5. 遗嘱:离婚不影响个人立遗嘱的权利。根据《继承法》,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离婚后,你可以单独制定一份新的遗嘱,指定遗产的归属。
总结::离婚后的法律行为主要涉及财产分割、抚养权、探视权的调整,以及债务分配和立遗嘱等。这些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确保权益得到保障。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相关文件,并尽量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