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的核心是:离婚后的女性是否在其娘家被视为“外人”,以及这一社会观念在法律上的定位和相关规定。从法律视角看,此问题涉及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
身份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离婚并不会改变女性作为其娘家家庭成员的身份,她与娘家亲属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并未因婚姻状态的改变而消失。
财产权益: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条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财产享有继承权。”离婚后的女性在娘家财产继承权上并无任何法律限制,仍被视为家庭内部成员。
居住权: 女性离婚后,若娘家房屋属于共有财产,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她有权基于亲情关系、共同生活需要等理由,在娘家居住并享有相应的居住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保障妇女在离婚后依然享有与男性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权益。因此,将离婚女性视为娘家“外人”的观念在法律上是不被支持的。
亲属关系: 离婚并不改变女性与其直系亲属(如父母、兄弟姐妹)的亲属关系,《民法典》中有关亲属关系的规定也并未因其婚姻状况变化而有所变动。
综上所述,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后的女性在其娘家不应被视为“外人”。现行的中国法律法规充分保障了离婚女性在娘家享有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地位,与娘家的家庭关系和亲属关系并未因为婚姻关系解除而受到影响或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