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离婚后女性苏楠的关注点可能集中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费或抚养费、个人权益保障以及再婚后的权益。
1.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子女抚养权:《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 赡养费/抚养费:《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 个人权益保障:若苏楠在婚姻中遭受家暴或虐待,《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她有权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可请求损害赔偿。
5. 再婚权益:一旦再婚,新的配偶关系将带来新的权利义务,如继承权、共同财产权等,需遵循《民法典》关于婚姻的相关规定。
总结::离婚后的苏楠主要关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费/抚养费、个人权益保护以及再婚后的权益。这些权益受《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她有权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