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离婚后女性权益保护及可能面临的问题。
1.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 子女抚养权:《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 抚养费支付:《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 婚姻损害赔偿:若男方有过错导致离婚,《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5. 住房保障: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考虑妇女的生活需要,尽量保证其居住权益。如有必要,可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结::离婚后的女性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费、婚姻损害赔偿以及住房保障等方面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