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债权债务 > 问答详情

执行阶段债权转让收费?

用户:190****4423 邢台市 2024-05-06 00:02 债权债务 浏览量:45232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在执行阶段进行债权转让的过程中,是否会产生费用,以及这些费用的构成和收取标准。

1. 法律服务费: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5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形式。债权人可能需要聘请律师处理债权转让事宜,由此产生的律师代理费用属于法律服务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2. 转让协议制作费: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可能会产生起草和修改转让协议的费用,这包括文书制作费和可能的公证费,具体金额根据工作量和服务提供者而定。

3. 公告费用:如果债权转让需要公告,例如在报纸或特定平台上发布债权转让通知,那么这部分费用也是必要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告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4. 执行申请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一般应交纳申请执行费。这笔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但如果执行不能到位,则可能由申请人先行垫付。

5. 其他可能费用:如交通费、通信费、资料打印费等实际发生的与债权转让执行相关的必要支出,也可能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或者按比例分担。

总结:

:在执行阶段进行债权转让,会涉及律师服务费、协议制作及公证费、公告费、执行申请费以及其他相关实际花费。具体费用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收费标准来计算,并可能由债权人、债务人或两者共同承担。在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准确信息并妥善处理。

执行阶段债权转让收费?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