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1. 债权让与的同意:根据《民法典》第546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意味着债权人有义务告知债务人债权已转让的事实。
2. 让与限制:《民法典》第547条规定,债权人不得将债务人基于人身上、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例如,特定演员的演出合同就不能随意转让。
3. 通知方式:虽然没有明确规定通知的方式,但实践中通常通过书面形式,如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确保有迹可循。
4. 对价:债权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为有偿转让,受让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相应的对价。这在《民法典》第548条有所体现。
5. 受让人权利:受让人自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取得债权,享有原债权人的一切权利,包括请求履行、主张违约责任等。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受让人的抗辩,不得对抗让与人。
总结::债权转让需经债务人通知生效,且不得违反债权特性或法律规定。转让过程中的对价支付、通知方式及受让人的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