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债权债务 > 问答详情

债权转让抵销权例子?

用户:159****2808 温州市 2024-05-05 05:12 债权债务 浏览量:4286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在于了解债权转让情况下,抵销权如何运用的具体实例及法律依据。

1:债权转让基础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例外情况,如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或依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等。

2:抵销权概念

抵销权允许双方互负债务时,一方得以自己的债权,抵销对方的债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3:转让后的抵销权

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转让人)对债务人的抵销权,除非另有约定,一般不随债权转让给受让人。若债务人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前,对原债权人享有到期债权且符合抵销条件的,可依法主张抵销。

4:通知的法律效果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转让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对转让前的抵销权,在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仍可按法律规定行使。

5:法律依据总结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至五百四十八条,明确了债权转让的原则、限制及抵销权的行使条件。在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与原债权人间的抵销权处理,需考虑通知的时间点和债务的具体情况。

6:总结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抵销权原则上不受影响,但其行使需遵循《民法典》的规定,特别是在债权转让通知的前后时间点上,确保法律程序的正确执行。

总结: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抵销权原则上不受影响,但其行使需遵循《民法典》的规定,特别是在债权转让通知的前后时间点上,确保法律程序的正确执行。

债权转让抵销权例子?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