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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不真实?

用户:146****9037 孝昌县 2024-05-04 15:10 债权债务 浏览量:49009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聚焦:用户对债权转让的真实有效性产生疑问,希望了解其可能存在的不真实性情况及其法律后果。

1. 债权不存在:根据《民法典》第546条,债权人让与的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原始债权并不存在或者已被消灭,那么转让行为无效。

2. 未经债务人同意:对于金钱债务以外的其他债务,债权人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务人同意。若未获同意,转让无效(《民法典》第548条)。

3. 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如债权涉及非法活动(赌博债务、毒品交易等),或者转让行为违反公共道德,都将导致转让无效(《民法典》第153条)。

4.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债权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通过债权转让来损害债务人或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54条,该转让无效。

5. 不可转让的债权: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例如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产生的债权,未经允许,不能随意转让(《民法典》第547条)。

总结:

:债权转让的有效性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的真实性、是否征得债务人同意、是否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是否存在恶意串通以及债权是否可转让。任何违背这些规定的转让都可能导致效力瑕疵。如有相关纠纷,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咨询。

债权转让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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