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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给特定人?

用户:175****1046 公主岭市 2024-05-05 01:21 债权债务 浏览量:36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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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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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债权转让的特定性及合法性。

1. 债权转让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这意味着债权转让需在合法且不违反约定的情况下进行。

2. 转让通知:《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可能影响转让效果。

3. 受让人资格:任何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的特定主体,都可以成为受让人。例如,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这里的关系人就包括了受让人不能是银行的关联方。

4. 债权内容变更:《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这表明除专属债权人的从权利外,其他从权利都将随主债权一同转移。

5. 合同相对性:债权转让并不改变原合同关系,即原债务人仍应对新的债权人履行义务。同时,受让人也应接受原债权存在的瑕疵,除非转让时已明确告知。

总结:

:债权转让给特定人需符合法律规定,确保不违反债权性质和约定,通知债务人,并注意受让人资格。此外,从权利通常会随主债权一并转让,而合同相对性原则要求原债务人对新债权人履行义务。在整个过程中,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至关重要。

债权转让给特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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