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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 不能实现?

用户:177****4455 翠峦区 2024-05-05 01:23 债权债务 浏览量:35035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可能关注的焦点在于债权转让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效力:首先,债权转让必须基于有效的债权合同。根据《民法典》第546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除外。如果原合同有禁止转让条款,转让可能会无效。

2. 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后,债权人应将转让事实通知债务人,否则债务人可主张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民法典》第547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 转让费用与风险:债权转让可能涉及费用分担和风险转移。债务人有权要求受让人承担债权转让后的相应费用和风险,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民法典》对此无明确规定,但一般遵循公平原则。

4. 第三人接受:受让人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愿意接受债权,否则转让可能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民法典》第144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5. 诉讼时效:如果转让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受让人可能无法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总结:

:债权转让在实践中可能存在合同效力、通知债务人、费用分担、受让人接受及诉讼时效等问题。在操作时,各方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转让行为合法有效。如有争议,可寻求专业法律咨询。

债权转让  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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