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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债权的撤销程序?

用户:163****9562 晋城市 2024-05-05 00:34 债权债务 浏览量:4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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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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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的焦点:债权转让后,如果存在可撤销的情形,债权人或债务人如何启动撤销程序,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步骤。

1:法定事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这构成了撤销权的基础。

2:行使主体

撤销权一般由债权人行使(《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但在某些情况下,债务人的相对人(接受转让的一方)也可能成为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3:行使期限

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逾期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4:程序与方式

债权人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撤销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在诉讼中,需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撤销事由的存在,并说明其自身权益因此受损。

5:执行与后果

若法院判决支持撤销,那么被撤销的转让行为自始无效(《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债务人应恢复原状,将财产归还给债权人,或者清偿债务。

总结:

:债权转让的撤销程序主要涉及撤销的事由确认、行使主体、时限、具体操作方法以及撤销后的法律效果。债权人或符合条件的相对人需在法定时间内,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撤销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转让行为。

转让债权的撤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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