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告知义务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26条的规定:“保险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赔偿限额等。保险合同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这里的“保险合同”是法律意义上的当事人,即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或者其他必要文件来确认其为合法的保险利益所有人。
二、保险条款应具备明确、完整性和可理解性
我国《保险法》第13条明确规定了保险条款的基本内容和格式应当具有明确、完整性和可理解性。这包括:保险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保险责任;
2. 赔偿限额;
3. 保险费的计算方法;
4. 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5.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三、保险权益可以转让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4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的近亲属接受他人赠与保险金,且受益人能够支付全部或者部分保险费的,可以从保险金额中扣除相应的保险费,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分配保险金。”
四、保险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我国《保险法》第18条的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当立即通知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并将保险标的、事故情况以及查勘结果等事项记录在案,协助被保险人进行损失索赔。”
五、受益人有权请求变更保险合同
我国《保险法》第19条的规定:“受益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可以提出修改或者补充保险合同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对投保人的保险利益的确认、对保险条款的理解和解释、对保险权益的转让以及对保险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方面。而投保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了解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同意保险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接受保险公司的通知等。因此,在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双方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保险合同的公平、公正和有效。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公司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对投保人的保险利益的确认、对保险条款的理解和解释、对保险权益的转让以及对保险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方面。而投保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了解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同意保险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接受保险公司的通知等。因此,在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双方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保险合同的公平、公正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