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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连续转让如何通知?

用户:157****5385 五台县 2024-05-04 17:02 债权债务 浏览量:10514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用户关注的焦点在于:了解债权连续转让的通知方式,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并理解相关法律责任。

1: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546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通知形式

通知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具体取决于双方约定或习惯做法。书面通知更有利于保留证据,避免争议。

3:通知主体

通常由原债权人进行通知,但在特定情况下,受让人经原债权人的授权也可以进行通知。

4:通知内容

通知应明确告知债务人债权已转让的事实,包括新的债权人信息和转让生效日期。

5:未通知责任

若未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仍然有效,且无需承担对新债权人的还款责任,直至接到有效通知。

总结:

:债权转让需通过适当途径通知债务人,否则可能影响转让的效力。通知可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内容应清晰,确保债务人知悉转让详情。同时,注意保存通知凭证,以防后续纠纷。

债权连续转让如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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