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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转让和转移?

用户:183****3445 昆明市 2024-05-05 00:34 债权债务 浏览量:2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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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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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的焦点在于理解“主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的区别,以及它们在法律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1:概念区分

- 主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让与给第三人,原债权人退出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新的债权人进入并享有原有债权。(《民法典》第545条)

2:法律效力

- 转让后,新债权人成为新的权利主体,原债务人对新债权人履行债务。

3:通知要求

- 主债权转让,须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546条)

4:限制条件

- 主债权转让中,附随性债权(如保证债权)可一并转让,但专属债权人自身的债权不能转让。

5:合同性质影响

- 主债权转让不影响合同的其他条款,如期限、利息等。

总结:

:主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虽都涉及到权利义务的转移,但前者是债权人的更换,后者是债务人的更换。两者都需要遵守法定程序,特别是通知义务,且可能对合同条款产生不同影响。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理。

主债权转让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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