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指定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这意味着投保人有权自主决定谁是疾病保险的受益人,可以是亲属、朋友或其他有合法利益关系的人。
1:未指定受益人若投保人未指定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金应给付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
2:受益人权益《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受益人的权益始于被保险人死亡,且保险事故发生时,受益人必须生存。若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去世,其权益将转移给其继承人或指定的次级受益人。
3:受益人变更投保人有权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得到其同意(《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二款)。变更应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4:受益份额受益人可以分配不同的受益份额,如《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三款规定,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的受益份额;未指定份额的,受益人平均享有。这确保了保险金的公平分配。
总结::疾病保险的受益人由投保人指定,未指定时则按法定继承顺序处理。受益人的权益在被保险人死亡且保险事故发生时生效,投保人有权变更受益人,但需遵守法律规定。受益份额可指定或平均分配,确保公正性。所有操作都需尊重和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