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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支付债权不得转让?

用户:158****4768 彭山区 2024-05-04 14:11 债权债务 浏览量:43379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的焦点在于:金钱债务是否可以作为债权进行转让,即债权人是否有权将其对债务人的金钱请求权转移给第三人。

1. 债权转让的一般规则:根据《民法典》第545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例外情形。这意味着在没有特殊限制的情况下,金钱债权是可以转让的。

2. 金钱债权的独特性:金钱债权通常不涉及个人信任或特定关系,因此其转让不会影响债务人履行义务的能力,这符合债权转让的基本原则。

3. 法律禁止的情形:《民法典》第546条规定,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转让。若金钱债权存在此类禁止条款,则不能转让。

4. 通知义务:根据《民法典》第547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通知是债权转让生效的重要程序。

5. 对抗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总结:

:金钱债权一般可以转让,除非受到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的禁止。转让需经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同时,债务人仍可对新的债权人行使抗辩权和抵销权。在实际操作中,建议通过书面形式完成转让,并保留相关证据。

金钱支付债权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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