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后何时进行仲裁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合同约定首先,要看原债权债务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债权转让后仲裁时间的规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期限,那么应遵循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仲裁。
2:通知送达债权人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及时通知债务人,一般情况下,自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债务人应当知道其权利可能受到影响,此时可以开始计算仲裁时效。
3:争议产生若在债权转让后,因债权关系产生的新的争议,通常应在争议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提起仲裁,具体时间根据各地方仲裁委员会规则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常为一年至三年不等。
4:法定时效根据《民法典》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因此,债权转让后的仲裁时效也受此限制。
5:特殊情形如涉及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况,债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后则需要重新计算仲裁时效。
总结::债权转让后的仲裁时间主要依据合同约定、通知送达、争议产生、法定时效和特殊情形来确定。实践中,建议债权人尽快完成转让通知,并在争议发生或意识到权益受损时,及时启动仲裁程序,以免超过时效丧失权利。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