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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信欠款债权转让?

用户:169****9615 延平区 2024-05-04 03:09 债权债务 浏览量:1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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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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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的问题焦点在于:捷信公司对其欠款债权是否可以进行转让,并涉及到这一转让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后的效力以及对于原债权人捷信公司的权利与责任影响。

1: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因此,捷信有权将其欠款债权依法转让给其他主体。

2:通知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意味着捷信在转让债权后必须告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3:债权转让效力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旦有效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即生效,新的债权人取代原债权人享有向债务人主张还款的权利,而原债权人则退出原有债权债务关系。

4:债务人权益保护

尽管债权转让,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务人在原合同中的抗辩权和抵销权仍然有效,且不得因债权转让而加重其债务负担。

5:原债权人的责任

债权转让完成后,除非有特别约定,捷信作为原债权人不再承担责任,由新的债权人承受原债权所包含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总结:

综上所述,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捷信公司有权依法将其欠款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并承担相应的通知义务;同时,该转让行为不影响债务人的合法抗辩权和抵销权,以及保障了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捷信欠款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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