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益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若保险受益人去世,其保险金将作为遗产处理。
二、保险合同变更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在受益人去世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变更受益人。
三、无遗嘱情况
如受益人无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保险金将由上述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四、遗嘱指定
若受益人留有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中可指定新的保险金接收人。
五、债权债务抵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受益人的债权债务可能影响保险金的分配。
总结::当保险受益人去世,保险金通常作为遗产处理,遵循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规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在受益人去世后变更受益人。同时,保险金的分配还需考虑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情况。在具体操作中,应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