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式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实际不存在或已履行完毕的债权进行转让,以此为手段提起诉讼,意图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被严格打击,因为它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和社会诚信。以下是五个方面的分析:
1: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9条,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形式审查,如果起诉材料表面符合法律规定,会进入实质审理。但虚假诉讼中,债权转让合同可能伪造或存在重大瑕疵,法院在形式审查阶段就可能发现问题。
2:证据效力虚假债权通常依赖于伪造的证据,如借款合同、欠条等。《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证据必须是真实、合法的,否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伪造证据会被法院依法排除,不具有法律效力。
3:恶意串通债权转让者与诉讼对方可能存在恶意串通,企图逃避债务。《合同法》第52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认定债权转让无效,诉讼也难以成立。
4:诚信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应如实陈述事实,不得弄虚作假。虚假诉讼违反这一原则,可能导致诉讼被撤销或者败诉方承担法律责任。
5:责任追究对于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人,不仅可能面临败诉的法律后果,还可能因为妨害司法公正而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刑法》第307条中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意图使他人受损失的行为,构成犯罪。
总结::债权转让式虚假诉讼不仅违反法律程序,更违背了诚信原则,其后果严重。法院会从证据真实性、合同效力、恶意串通等方面严格审查,对于违法行为将依法严惩,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