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债权债务 > 问答详情

债权转让条件的说法?

用户:196****5375 华蓥市 2024-05-04 18:14 债权债务 浏览量:34748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可能关注的焦点包括:债权转让的有效性、条件、程序、对债务人的通知以及对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影响。

1:有效性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这意味着,除非债权具有特殊性质或合同另有约定,否则债权通常是可转让的。

2:条件

债权转让需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存在且可转让;(2)转让行为必须是债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转让的债权不能是法律禁止或合同约定不得转让的;(4)受让人须为适格主体。

3:程序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指出,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通知债务人是债权转让的重要步骤。

4:对债务人的影响

债务人仅需向新的债权人履行义务,但原有的抗辩权和抵销权仍可对抗新债权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同时,如果债务人在接到转让通知后,对原债权人进行的履行,视为对新债权人的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

5:对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影响

转让人应保证债权的真实性,否则可能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受让人则有权要求转让人提供必要的协助,以实现债权(《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总结:

:债权转让需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的可转让性、转让人的意愿、通知债务人等环节,并且转让后的权利义务关系会相应调整。在实际操作中,应确保所有步骤合法合规,以保障各方权益。

债权转让条件的说法?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