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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转让 重新申报?

用户:169****4235 南川区 2024-05-04 14:03 债权债务 浏览量:29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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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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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破产债权转让后,是否可以重新申报?

一、重新申报的概念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在破产程序中向管理人申请恢复自己的破产债权。

二、重新申报的原因

债权人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重新申报:

1. 债权人在破产清算期间未及时申报债权;

2. 债权人在破产清算期间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或存在错误;

3. 管理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债权通知给债权人。

4. 债权人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的范围,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未能被发现。

三、重新申报的条件

重新申报债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债权人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

2. 债权人是在破产清算期间提出的;

3. 债权人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准确的;

4. 债权人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的范围。

四、重新申报的过程

重新申报债权的具体过程如下:

1. 债权人提交重新申报申请;

2. 管理人审核债权人的重新申报申请;

3. 管理人将重新申报的债权加入破产债权清偿序列;

4. 破产清算结束后,债权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结论

重新申报破产债权是一种保护债权人的权利的重要手段。但是,重新申报并不意味着债权人的权益可以得到优先考虑,而是与其他破产债权一起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补偿。因此,债权人应当根据自身的情况,合理运用重新申报的权利,争取最大限度的合法权益。

总结:

重新申报破产债权是一种保护债权人的权利的重要手段。但是,重新申报并不意味着债权人的权益可以得到优先考虑,而是与其他破产债权一起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补偿。因此,债权人应当根据自身的情况,合理运用重新申报的权利,争取最大限度的合法权益。

破产债权转让 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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