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原文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与其近亲属订立遗嘱。遗嘱应当是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其他见证人均应当在遗嘱上签名。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公民的合法收养关系终止时,对收养人的抚养费和丧失抚养条件的一方支付的抚养费,应当予以返还。收养人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抚养孩子,未履行协议的,应当赔偿收养人的损失。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子女出生后,其姓名通常由父母决定。如果子女已经长大成年并独立生活,可以提出变更自己名字的要求,但需要得到双方同意。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对各自所有的财产,分别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应当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中死亡的人员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总结: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应当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中死亡的人员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