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债权债务 > 问答详情

股东同意转让债权声明?

用户:160****1018 泾川县 2024-05-04 18:12 债权债务 浏览量:1632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股东同意转让债权的声明是否有效,以及需要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1:合法基础

根据《公司法》第72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这意味着,股东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有权转让其对公司享有的债权。

2:股东会决议

通常情况下,股东转让债权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一般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参考《公司法》第71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通知义务

转让方应将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见《公司法》第71条。

4: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决定行使此权利,他们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提出。参考《公司法》第71条。

5:登记变更

股权转让完成之后,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使新的股权结构得到公示和确认。见《公司法》第74条。

总结:

:股东在转让债权时,需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包括获得必要同意、履行通知义务以及进行必要的登记变更。确保所有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才能保证转让行为的有效性。

股东同意转让债权声明?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李元喜 专职律师
    专注于企业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小巨人企业认定、行业特许经营与服务资质、工伤赔偿
    服务地区:珠海市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