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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债权转让规定?

用户:188****8130 都江堰市 2024-05-04 19:00 债权债务 浏览量:46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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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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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施工项目债权转让的合法性,程序,限制条件,通知义务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合法性

根据《民法典》第545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约定不得转让或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施工项目的债权,只要不违反上述限制,即可进行转让。

2:程序要求

《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转让需以适当方式告知债务人。

3:限制条件

《建筑法》第87条规定,工程承包单位应当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如果债权转让影响了工程质量责任的追溯,可能会受到限制。

4:通知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8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债务人仍可以向原债权人主张其抗辩权。

5: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551条规定,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同时,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总结:

:施工项目债权可依法转让,但须遵守法定程序并通知债务人。转让可能影响到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从权利归属,以及债务人对抗辩权的行使,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施工项目债权转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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