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表述:遗嘱必须清楚指定保险受益人。根据《继承法》第16条,遗嘱应当载明财产处理事项,包括对保险金的归属。如:“本人在保险合同下的所有收益,指定XXX为受益人。”
二、合法身份:受益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遗嘱可能无效。《民法典》第18条指出,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三、意思表示真实:保险受益人的指定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民法典》第143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
四、变更权限:遗嘱人在生前可以随时变更保险受益人,但须符合法定程序。《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通知保险人。
五、遗嘱效力:若遗嘱人在去世前未告知保险公司,更改后的遗嘱可能影响保险金的支付。《保险法》第44条规定,遗嘱未告知保险人的,不影响保险金的给付。
总结::自书遗嘱中指定保险受益人,需确保表达清晰、受益人合法、意愿真实,且有权随时变更但需履行告知程序。遗嘱效力受法律规定约束,特别是通知保险公司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