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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没收到钱?

用户:187****9120 曲周县 2024-05-04 18:18 债权债务 浏览量:20950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在于:在完成债权转让后,未实际收到转让款项的问题。

1:债权转让合法性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例外情形,如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或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转让需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转让协议有效性

确保转让协议明确、合法,载明转让条件、金额、支付时间及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3:债务人的支付义务

一旦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应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4:追索权与救济途径

若未收到款项,原债权人有权依据转让协议向新债权人追索。《民法典》规定了合同违约责任,包括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5:法律程序与诉讼

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6:总结

债权转让成功后未收款,需确认转让合法且已有效通知债务人,通过合同约定追责,并可依法采取诉讼等措施维权。

总结:

****:债权转让成功后未收款,需确认转让合法且已有效通知债务人,通过合同约定追责,并可依法采取诉讼等措施维权。

债权转让没收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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