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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法律风险核查?

用户:177****4064 华安县 2024-05-04 18:04 债权债务 浏览量:31930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用户关心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希望了解如何避免和应对。

一、通知义务:债权人须将转让事实及时通知债务人,《民法典》第55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务抗辩权: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民法典》第557条指出:“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三、从属权利:债权转让时,附随于主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同转让,《民法典》第558条规定:“债权人转让主债权的,从属债权同时转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四、禁止转让情形: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转让,《民法典》第559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五、担保责任:若债权设有担保,需确保担保物权随之转移,《民法典》第392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总结:

:债权转让中,关键在于通知债务人,保留从属权利,处理好担保关系,并注意法律法规对转让的限制。为降低风险,建议在转让前咨询专业法律意见,确保程序合法有效。

债权转让法律风险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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