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咨询:我在柳州一家建筑公司工作,现在我被聘请为项目经理,但我的老板没有给我签合同,他说我们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待遇。我想请问您,我能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吗?
资深高级律师解析:
首先,你有权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工种、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费缴纳数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数额、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事项。”这意味着即使你的老板没有给你写书面合同,只要你们之间的关系构成了劳动关系,那么你就有权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其次,关于口头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待遇是否合法的问题。这需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口头约定的劳动报酬可以视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可能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口头约定的内容涉及到的权利和义务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产生了纠纷,那么可能会被视为无效。因此,建议你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都应该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所有内容,确保其中没有对你的权益产生损害的部分。
第三,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此外,企业还应保障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因此,你需要确保你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都符合法律规定。
第四,关于加班的规定。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如果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的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企业和职工都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如果你在工作中遭受了工伤或者失业,你可以依法申请领取相关的赔偿金。
综上所述,虽然口头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待遇可能会被视为无效,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你能证明你和老板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基于自愿和公平的原则建立起来的,那么口头约定就是合法的。你应该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都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所有内容,确保其中没有对你的权益产生损害的部分。同时,你也应该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法规政策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