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并非一定指本人。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接受保险金的人或机构。以下是五个方面的分析:
1:权益归属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投保人为其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的,应当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可见,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也可以是他人为其指定。
2:变更权《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这意味着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更改。
3:优先顺序若设定多顺位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在这种情况下,保险金将支付给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4:权益保护《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这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权益。
5:保险金给付《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明确了保险人需向受益人或其法定继承人支付保险金的义务,确保了受益人的权益。
总结::保险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也可以是他人。其权利和义务受《保险法》严格规定,包括指定、变更、优先顺序、权益保护及保险金的给付等方面。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在设立受益人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自身和受益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