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中的“身故受益人”是指在被保险人死亡时,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我们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1:指定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这意味着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有权利自主选择身故受益人。
2:受益权的转移与变更《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通过书面形式指定和变更。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不得变更受益人。这保障了被保险人的权益,并明确了变更程序。
3:无指定受益人的情况如《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所述,未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将归被保险人的继承人。这确保了保险金的合理分配。
4:受益人的权益保护《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享有请求支付保险金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向受益人提出抵销或者抗辩,除非涉及欺诈。这保护了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5:受益人的责任受益人需对保险事故的真实性负有举证责任,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所规定。这确保了保险制度的公平性。
总结::保险合同中的身故受益人权利和义务受《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严格规定,包括指定与变更、权益保护及责任承担等方面。这些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受益人的权益,同时维护保险市场的公正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