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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但是没有收到转让通知?

用户:161****8946 大冶市 2024-05-04 04:03 债权债务 浏览量:7816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焦点:债权人是否必须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

1. 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 通知必要性:债权转让通知的目的是保护债务人的利益,使其有机会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避免因不知情而重复清偿或向错误的对象清偿。

3. 通知方式:通知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只要能确保债务人明确知晓即可。实践中,通常采用挂号信、快递或者律师函等方式进行通知。

4. 转让效果:若未通知债务人,即使债权转让协议已签订,债务人仍只需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新债权人无权要求债务人还款,除非得到债务人的事后追认。

5. 违约责任: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即转让债权,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可能会在转让协议中有所约定。

总结:

:债权转让后,债权人有义务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债务人仍应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若债权人未尽通知义务,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妥善处理债权转让通知程序至关重要。

债权转让但是没有收到转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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