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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谁是新的债权人?

用户:157****3520 崇仁县 2024-05-04 17:38 债权债务 浏览量:16272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用户关注的焦点在于债权转让后的法律关系变化,特别是新的债权人是谁,以及这一过程涉及的法律责任和权益转移。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债权转让的概念

债权转让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协商一致,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新债权人)。《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新债权人的确认

新的债权人是经债务人与原债权人同意,并通过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确定的。债权转让协议应当明确债权的金额、转让日期等内容,并通知债务人。《民法典》第548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转让的效力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应当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民法典》第550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责任与权益

原债权人不再承担债务履行的责任,而新的债权人则享有债权和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民法典》第55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通知义务

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利益,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未通知的,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对原债权人的债务。《民法典》第552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总结:

:在债权转让中,新的债权人是根据债权转让协议确定的,其权益来源于原债权人的转让,且需要履行通知债务人的义务。债务人应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债权人不再对此承担责任。

债权转让谁是新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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