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债权债务 > 问答详情

破产案件债权人转让债权?

用户:142****4665 沈河区 2024-05-03 20:27 债权债务 浏览量:39846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1. 债权人对债权的权利:在债务人申请破产前或被宣告破产后,债权人仍然享有对债权的所有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因此,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有权转让其债权。

2. 法律效力:如果债权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转让债权的行为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该转让行为是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企业法人已宣告破产但尚未注销登记前,企业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他人,其他债权人要求就该转让行为进行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因此,债权人的转让行为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3. 转让方式:债权人的转让行为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进行。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进行转让,由债权人自行决定。

4. 转让价格:债权人转让债权的价格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但是,不得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5. 过户手续:债权转让完成后,债权人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并办理过户手续,确保债权的转让生效。

综上所述,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申请破产后,依法转让其债权。只要债权转让符合法律规定,其转让行为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总结:

综上所述,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申请破产后,依法转让其债权。只要债权转让符合法律规定,其转让行为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破产案件债权人转让债权?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李元喜 专职律师
    专注于企业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小巨人企业认定、行业特许经营与服务资质、工伤赔偿
    服务地区:珠海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