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寿保险: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人寿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这是最为常见的需要指定受益人的保险类型。
2. 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指出,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死亡或者残疾的,保险金应给付给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并未指定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应当给付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
3. 健康保险:《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健康保险的受益人。若未指定,保险金将支付给被保险人。
4. 财产保险: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虽然通常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但投保人也可根据需要指定受益人。《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如果被保险财产发生转让,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5. 养老保险和退休金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受益人通常是投保人本人,但在投保人死亡后,其权益可依法转给指定的继承人。
总结::指定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至关重要,它确保保险赔偿或保险金能准确地支付给预期的接收人。无论是人寿、意外、健康还是财产保险,甚至是社会保障类保险,都有可能涉及受益人的设定。因此,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明确指定受益人,以保障自身和家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