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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债权转让?

用户:168****1755 三明市 2024-05-04 14:10 债权债务 浏览量:29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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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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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的焦点可能是关于"未履行债权转让"的具体情况,这可能涉及到债权人、债务人、受让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问题。以下是五个关键方面的详细分析:

1:债权转让定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转让是指原债权人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需要通过书面或口头协议明确告知债务人。

2:转让条件

若未履行,可能存在转让无效的情况。《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3:通知义务

债务人必须知晓债权转让,否则视为未转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明确指出,债务人怠于行使知情权,可能导致其对受让人的抗辩失效。

4:转让后的责任承担

如果债务人对原债权未履行,受让人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抗辩权,但抗辩不得对抗受让人。

5:诉讼时效问题

在转让后,新的债权期限可能会产生变化,如未及时主张,可能丧失胜诉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和《民法典》相关规定对此有明确规定。

总结:

:在未履行债权转让的情况下,关键是确保转让通知的有效送达,债务人应知晓转让事实,同时受让人需理解并接受可能的连带责任。若遇到争议,应及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未履行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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