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债权债务 > 问答详情

代位执行 债权转让?

用户:189****8119 中卫市 2024-05-04 12:06 债权债务 浏览量:25135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用户想了解“代位执行”与“债权转让”的概念、区别、适用条件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1:概念解释

- 代位执行:又称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2:区别

- 权利性质:代位执行是债权人基于法定权利直接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而债权转让则是债权人将自己的债权让渡给他人。

3:适用条件

- 代位执行: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怠于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未获清偿;债务人行为已危及债权实现。

4:法律依据

- 代位执行:根据《民法典》第535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5:总结

代位执行和债权转让都是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但前者是通过法院以债务人名义追索债权,后者则是将债权转移给新的债权人。两者都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并依法进行。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总结:

代位执行和债权转让都是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但前者是通过法院以债务人名义追索债权,后者则是将债权转移给新的债权人。两者都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并依法进行。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代位执行 债权转让?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服务地区: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