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债权债务 > 问答详情

抵押担保债权转让?

用户:190****5297 邹平县 2024-05-04 13:26 债权债务 浏览量:44659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抵押担保债权转让涉及哪些关键点?

1:抵押权转让

根据《民法典》第406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2:通知义务

债权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时,根据《民法典》第407条,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这意味着在转让过程中,需确保抵押权人知晓并可能需要其同意。

3:抵押权效力

转让后,抵押权继续有效,对新债权人仍具有约束力。除非新的受让人同意并取代原债务人的位置,并承担原有的债务责任。

4:优先受偿权

如果抵押物被拍卖或变卖,抵押权人对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即使债权已转让,这一权利也不受影响,见《民法典》第418条。

5:风险告知

债权人有义务向受让人披露抵押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物状况、抵押权人信息、抵押期限等,以保障受让人的知情权和利益。

总结:

:抵押担保债权转让中,关键在于保持抵押权的有效性,遵守通知程序,以及保护新债权人的权益。同时,转让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也至关重要,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抵押担保债权转让?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
  • 服务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