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法性**: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因此,父母作为投保人,可以合法地指定自己的子女为保险受益人。
1:权益保障《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子女作为指定受益人,有权接收保险赔偿,保障其权益。
2:变更权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父母在必要时有权变更受益人,包括子女。
3:税务影响《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保险赔款通常免税。因此,子女作为受益人接收的保险赔偿通常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子女的利益。
4:遗产规划通过指定子女为保险受益人,父母可以在生前进行有效的遗产规划,避免因遗产分配引发的家庭纠纷,同时避免保险金纳入遗产范围,可能面临的遗产税问题。
总结::指定子女为保险受益人是合法且常见的做法,能有效保障子女权益,提供经济保障,并有利于遗产规划。但需注意适时更新受益人信息,确保权益的准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