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又称为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由该第三人享有并行使债权的行为。用户可能关心以下几个方面:
1:效力问题根据《民法典》(2021年生效)第547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特定情形的(如债务人不同意、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等)除外。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效果。《民法典》548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务承担新债权人在取得债权后,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民法典》549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4:瑕疵债权如果转让的债权存在瑕疵(如已过诉讼时效、被撤销或无效),受让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瑕疵时,不得主张权利。《民法典》55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转让权利存在瑕疵的,不得以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为由对抗债务人。”
5:合同解除如果债务人对债权转让有异议,且该异议足以阻止其履行,债务人有权请求法院解除债权转让合同。《民法典》551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总结::债权转让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但涉及具体操作时,应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尊重债务人的知情权和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