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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权转让法条?

用户:185****3016 番禺区 2024-05-04 15:01 债权债务 浏览量:1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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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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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程序、效力、限制和责任。

1.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这表明债权转让是被法律允许的行为,但需符合特定条件。

2. 程序要求: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意味着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无效。

3. 效力确认: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转让后,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及相应从权利。

4. 限制性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些特殊类型的债权如抚养费请求权、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由于其特殊性,一般不允许转让。

5. 违约责任:

如果转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债权转让的规定,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例如,转让方未及时通知债务人导致的损失,可能需要向受让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结:

:债权转让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同意、无法律禁止、通知债务人等步骤。同时,转让后的从权利随之转移,而某些特殊债权则不可转让。若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产生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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