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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对价判例?

用户:176****3913 永清县 2024-05-03 17:08 债权债务 浏览量:30573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债权转让对价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以及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和执行。

1. 合理性:债权转让的对价必须是合理的,不能低于实际价值过多,否则可能被视为恶意低价转让,损害债权人利益。根据《民法典》第546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47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这意味着受让方需支付合理对价才能获得完整的债权权益。

3. 交易公开透明:债权转让过程应公开透明,防止内部交易或关联交易中的利益输送。依据《公司法》第148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4. 判例参考:在“某银行诉某企业债权转让纠纷案”中,法院判定,若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值,且无合理解释,可认定为恶意低价转让,转让行为无效。这强调了对价合理性的重要性。

5. 执行监督:金融监管机构和法院有权对债权转让交易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合规。例如,《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银保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有权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总结:

:债权转让的对价需合理并遵循公开透明原则,以保护各方利益。如果对价过低且无合理解释,可能会被判定为恶意低价转让,影响转让的效力。同时,金融监管机构和法院对这类交易有监督权,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

债权转让对价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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