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未支付的债权转让涉及哪些关键点?
1:债权有效性首先确认原始债权是否有效,即债务人对债权人确实存在未清偿的债务。根据《民法典》第525条,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债权转让通知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3:受让人资格受让人需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不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受让的情形。《民法典》第547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4: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有权以其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事由对抗新的债权人。《民法典》第548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5:新债权的履行债务人应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若未支付,新债权人可依法追索。《民法典》第549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的,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总结::在处理未支付的债权转让时,确保债权的有效性,及时通知债务人并确认受让人资格是关键。同时,要尊重债务人的抗辩权,并保障新债权的正常履行。如有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