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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缤智?

用户:195****6067 会东县 2024-05-03 16:02 债权债务 浏览量:9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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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的焦点可能是关于债权转让中涉及的合法性、权益保障、通知义务、责任转移以及合同效力等问题。

1. 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这意味着只要不违反上述规定,债权转让是合法的。

2. 权益保障: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这保障了受让人的权益,使其有权享受原债权附带的所有权益。

3. 通知义务:第五百四十八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在转让后有义务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4. 责任转移: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这表明债务人可以对抗受让人,如同对抗原债权人。

5. 合同效力: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合同自通知到达债务人时生效。若未明确通知,合同在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仍然有效,但对债务人无效。

总结:

:债权转让在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人需履行通知义务,受让人可获得相应权益,同时债务人有权提出抗辩。转让合同自通知债务人时生效,对债务人生效。

债权转让缤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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